大学之大,不在大楼,不在大师,更不在大官,而在伟大的观念。
(狂人罗大拿的故事,看罗翔老师如何痛批罗素哈哈,有意思)
唯愿公平如大水滚滚, 使公义如江河滔滔。
马丁·路德·金说: 我们每个人都在修造圣殿。但无论你是谁, 你的生命中都会有一场内心的斗争, 每当你想行善, 就有一种力量牵扯着你, 让你作恶。就像斯蒂文森的小说《化身博士》里所写的, 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恶的“海德先生”和一个善的“杰基尔博士”。人性充满了矛盾, 每当我们有梦想, 要建造自己的殿堂, 就必须承认这一点。
人很容易唱高调, 因为这不用付出任何代价, 反而可以沽名钓誉,掩盖自己的毛病, 何乐不为? 但是, 动辄站在道德制高点教训他人的人, 往往自己是败类中的败类, 越高调往往越败坏。只要对历史有基本的熟悉, 就不难明白这个道理。
道德判断, 永远要先己后人。
真正的勇敢是要付出代价的, 不是敲敲键盘、唱唱高调就可以成为勇士。
如果没有绝对对错, 那么吃人也就只是一种口味问题, 杀人也不过是一种娱乐方式。
当仇恨在心中发芽、长大, 人也就慢慢忘记了最宝贵的东西是他的内在尊严, 而不在于外在的身份。
让我们再次重温约翰·多恩古旧的布道辞“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”,因为,它为你我而鸣!
所以有人说, 当伸出一个手指指责他人, 会有四个手指头对着自己。
原谅他们, 正如你每天都在原谅你自己。
接纳他人, 正如你每天都在接纳你自己。
多想想他的优点, 正如你有一点儿优点, 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一样。
原谅这个“人渣”吧, 不论这是你“渣”、我“渣”,还是他“渣”。
人性的幽暗总有一种不断下坠的趋势。合理的制度本应抑制这种堕落的趋势, 尽可能约束而非放纵人性的败坏。鲁迅曾说:“勇者愤怒,抽刃向更强者; 怯者愤怒, 却抽刃向更弱者。”如果我们的法律不能约束人性中下坠的常态, 严惩滥权之举, 那么那些被滥用的权力永远无法学会尊重普通民众。
在任何行业, 如果人们信奉强者为大, 也就不可能真正遵守规则,因为规则只对弱者有效, 强者永远跳出规则之外。
已有的事, 后必再有; 已行的事, 后必再行。日光之下, 并无新事。历史似乎给我们的唯一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接受教训。
这可谓开思想治罪之先河, 后世的君王都或明或暗对这种做法非常推崇, 汉文帝就觉得杀得好, 遵照这个指示, 一大批博士 (官名) 把孔子的教诲直接写进了《王制》, 成了定罪的正式法律条文:“行伪而坚、言伪而辩、学非而博、顺非而泽以疑众, 杀。”颜异的“腹诽”、岳飞的“莫须有”、于谦的“意欲罪”以至后世反反复复的文字大狱都是从这个传统脱胎而出, 而且越走越远, 越走越宽。
司法真正忌惮的从来不是舆论, 而是舆论背后那种捉摸不定的权力意志。
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。
法律无法消灭邪恶, 也很难改造邪恶, 它只能有限地约束邪恶。
总之, 规范评价或说法律人的思维是“人皆曰可杀, 我意独怜之”, 而不是“人皆曰可不杀, 我意独杀之”, 否则这种规范评价迟早会引向暴政与专制。
当人们假借宽容、进步之名消解良善的价值, 道德相对主义横行于世, 社会也就失去绝对的对错, “存在的就是合理的”, 于是一切邪恶都有可能。
正是性观念的混乱,性道德的沦丧, 我们无法对孩子们进行有效的性教育, 于是干脆避而不谈。未成年人只能从别处获得对性的知识: 网络、色情光盘以及朋友们的口耳相传。
爱是恒久忍耐。
如果对未知之事保持一种开放之心, 受到一种生活在愉悦的漠然之中的召唤, 人生也许会无比的幸福。
《功夫熊猫》中有一句台词: 昨天是历史, 明天还是未知, 但今天是礼物, 所以今天才叫“present” 。
荒诞不可能是世界的本相, 因为这在逻辑上说不通。如果荒诞是本相, 那么真实就是不存在的。如果不存在真实的对照, 荒诞本身也就无法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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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标题:《 圆圈正义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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